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 〔2017〕75号),《关于印发﹤徐州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财规〔2017〕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2014年6月1日后(含))、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2)申报项目近2年内(2017年6月1日后(含)至发文之日前)已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3)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及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4)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5)项目单位为民办非企业,申报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6)以下项目(单位)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曾经发生过变更;已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7)申报项目需在项目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单位分布在多个地区,需向项目单位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8)凡报名参加“第九届徐州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暨青年返乡创业大赛”并入围分站赛的项目符合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条件的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
①申报人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②“申报人签名”和“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必须为原件,不得使用扫描、复印件。
(2)必备材料
①申报人简历:可叙述申报人学习、社会实践、工作等情况及取得荣誉、成果等。
②申报人身份证明。
③申报人学历证明:
2014年6月1日后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毕业院校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情况、所学专业等信息)。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不作为申报依据。
全日制在校生需同时提供高校出具的全日制在读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在读情况等)、学生证。
④项目实施证明:2017年6月1日后至发文之日前间在我市注册,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中成立日期为准,申报人必须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作为企业成立依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已合一的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⑤申报人占项目企业出资比例证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股权比例证明,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出资比例证明。
⑥项目商业计划书。
⑦企业财务报告。
⑧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学历、简历等。
⑨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入驻园区或租赁房屋的提交入园协议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4张。
(3)附加材料
企业参保证明、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与项目成果、带动就业等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时效性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否则视为虚假申报);专家推荐书等。
材料按以上顺序排放。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2.各县(市)区上报汇总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汇总资料与项目申报资料之间,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推荐汇总表》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上报);《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以Excel格式上报。
(2)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均需装订成册。
(4)电子材料建档规范:
①将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所有申报材料打包,设立一级文件夹,名称为“XX县(市)区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
②在一级文件夹下设“XX县(市)区项目汇总资料”、 “XX县(市)区申报项目明细”2个二级文件夹。
③在“XX县(市)区项目汇总资料”文件夹中存放《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④在“XX县(市)区申报项目明细”文件夹中存放该县(市)区所有创业项目信息,每个项目设1个三级文件夹,名称为“XX县(市)区+汇总表中序号+项目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
(三)工作进程安排
1.初审
项目申报人应先与铜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电话联系,获得其同意申报的初步意见后,可向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报送相关材料,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评审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验(采取专家集体评审或项目路演的方式)。
2.资格复审
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梳理,进行项目资格复核。
3.评审
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由评审小组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出具项目评估意见,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50个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从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推选项目参加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
4.公示
评审结果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创业网进行网上公示
(四)奖励扶持
对符合关于印发《徐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财规〔2017〕9号)文件规定的市本级入选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市财政给予5-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县(市)区可按照本地文件执行或由同级财政参照此标准执行;获评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财政再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免费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给予3年期孵化并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
帮助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对接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促进项目顺利发展、做大做强;在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推介,提升项目知名度。
(五)其他事项
请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10月8日前将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电子申报资料,报至校就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胡思雨
电话:15050837716
邮箱:2185393339@qq.com
附件:申报材料.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9日